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8-22 11:21:15 點閱:124
一、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依照旨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 (國中一年級新生,應向原就讀國小提出申請;高中一年級新生,應向原就讀國中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第1學期請於113年9月20日前、第2學期請於114年3月08日前,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本獎學金需經校內初審後,再由學校統一送出申請。逾期申請或個別送件申請,皆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