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與招生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3-30 17:00:49 點閱:480
旨案積分採計至110年4月23日(五),競賽活動成績需於110年4月28日(三)前公布,於110年4月30日(五)前繳交成績證明至國中端方列入積分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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