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4-13 15:28:52 點閱:149
1.為達「適性揚才」目標,協助因家庭經濟因素無法獲得培 育機會之學子,得以持續發展其專長,特訂定本計畫(如 附件)。
2.補助對象:就讀於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苗栗縣、雲 林縣、嘉義縣公私立高中/職、五專(1-3年級)及公私立國 中之學生(不含進修部),曾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項目 為主,(其他未能納入專項者,由評審委員會內討論)成績 優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