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體衛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4-10 17:27:23 點閱:64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37076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請全校教職員生確實遵守防疫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