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及「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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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體衛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4-29 19:11:00  點閱:936


一、依據本府109年4月23日府授衛疾字第1090138941號函辦理。

二、旨揭資料隨時更新,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傳染性肺炎/疾病資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專區項下(網址:https://www.cdc.gov.tw /Disease/SubIndex/N6XvFa1YP9CXYdB0kNSA9A)下載參閱。

三、前揭資料同步於本縣衛生局網頁/主題專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專區/各項紓困項下同步更新(網址:https://www. chshb.gov.tw/taxonomy/term/354),可逕自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