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4-29 16:52:07 點閱:9
一、本案補助本縣所屬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每人每年申請5次為限,但有特殊需求者,經評估後得增加至8次。倘教師已達補助次數上限,仍有意繼續參與支持服務,得由教師自費參加。
二、有意申請旨揭支持服務者,請填寫諮商預約表(得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業務專區—教師諮商輔導支持專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電話:04-7289258,可留言)收到申請表後,將聯繫申請人。
三、檢附海報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