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7-19 08:48:35 點閱:364
兒童是權利的主體,
他們的需求與意見應該受到尊重與保護,
更需要大家一起來重視及守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OATcyEBgGw